检验科在医疗事故防范中应采取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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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良 朱玉琨 王惠萱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患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医疗权力,应用法律维护的事例日益增多,为切实体现医患双方的平等权力,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执行。此条例较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更能公开、公平、公正地依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运用法律效应来操作,使医疗事故有法可依。作为医患纠纷处理的重要证据,对医患双方的利益同等重要。因此,我科自《条例》发布起,不断完善,在预防医疗纠纷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宣传教育为主,把《条例》落到实处
1.认真组织科室人员,详尽学习《条例》中关于医疗卫生的管理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操作常规,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每个人的高度职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制度把关,环环紧扣:
(1)建立科主任直接领导下的各室组长负责制度。认真完善各室各项技术操作卡的建立、各室预防医疗纠纷措施办法、复查结果的“痕迹记录”(复核结果处理的文字记录)本建立,以及设立各项实验单独登记本、特殊处理记录本等。
(2)建立岗前培训及考核制度。各室除留一名学科代表外,每年实行各室人员大轮换,以及刚来的人员、毕业院校学员,都要实行培训或熟悉考核合格,能单独处理问题和值班后,才能上岗。
(3)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科主任和支委成员定期检查各种登记本、化验单的规范,以及各种仪器的保养、维修、定标、质控等相关记录。
(4)建立奖惩、公示追究制度。对引起纠纷案进行公示,情节严重要相关处理,对反映好的要表扬奖励。例如对医保患者电脑记费错误,实行错一罚五的制度,并且批评,引以为械。
(5)建立差错登记制度和医疗纠纷处理登记制度。无论什么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都将给科室、医院带来各方面的负面影响,因此,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信任、密切合作,甚至误解,要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沟通。
3.建立实验分析前的质量控制措施:
(1)临床和实验室确定一般门诊,急诊及住院患者在不同情况下的必须检验项目范围,制成表格分发各科,便于医生参考和实验室工作安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检验质量。
(2)实行检验单和报告单分开。实验室专门在申请单中设计上标本采集要求及注意事项,以便了解相关的内容,尽量避免和减少因标本性质和含量发生改变而影响结果。
(3)拒收不符合要求的标本,通知相关科室,作好记录。
二、优质服务,做好“重点”防范
1.《医院文明用语规范》人手一册:加强医务人员语言修养,用语文明,态度和蔼,消灭影响医患关系的服务忌语,做到3个“良好”,即: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服务态度良好。
2.重点防范以下4个“具有”:
(1)具有纠纷倾向的患者,包括技术要求高、心理特殊、检查费用高等患者。
(2)具有纠纷倾向的医务人员,包括综合素质欠佳、责任心不够强、服务态度差等。
(3)具有纠纷倾向的时间段,包括工作人员少,独立处理问题的时间段,如交接班,值班的时间,节假日时间。
(4)具有纠纷倾向的常用检验项目等。
3.重点防范检验报告单的质量,避免检验报告医疗纠纷:
(1)重点做好“三查三对工作,即:查对患者姓名床号、标本类型及检验项目。认真核查检验报告,并且详细登记,实行签字负责制。
(2)每天无论普通患者还是急诊患者,为防止申请单、标本和检验结果的遗失。做好每个环节的时间记录,记录随着标本一起传送的措施。送检标本要记录标本送入时间(年、月、日、时、分)、科别、姓名、ID号、床号、标本类型、检验项目等,送检人和接收人签字。
(3)检验结果偏高或偏低,时阴时阳或结果难以解释的报告,不轻易发出,应与临床科联系,说明情况并认真复查后方可发出报告,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标本结果及签收人的姓名和处理情况。
(4)急诊标本及时性处理,及时电话通知,做到 2 h以内发出报告。标本检测后保留3d,以备复查及核对。
三、坚持检验质量管理,做好室间和室内质控工作
1.建立室内质控曲线图:
(1)对每一种自动化检验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和保养,实行专业培训上岗,专人负责制。
(2)实行回顾性质量控制。如绘制X-S质控图,Westgard的质控规则,均值浮动法。
(3)定期征求临床医护人员对本室结果的评价。实验室工作人员经常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及时纠正潜在引起实验偏差的趋势,不断改进实验室的工作。
2.质控品进行室内质评仍是当代仪器牌号型号之间取得一致性的最重要依据。让质控与经济挂钩,室间质控均应在良好以上水平,争当全面优秀。做好全国、全省质控工作。
3.所有的检验报告结果登记本和质控图及相关的登记本,统一保存3年以上方才销毁。
摘自:《中华检验医学杂志》2004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