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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培养申请单为何必须注明标本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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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span> 临床<a target="_blank"><u>微生物</u></a>室的主要工作是从临床送检的标本中分离出病原菌并进行准确鉴定,同时指导临床合理应用药物,为临床诊断、治疗、预后和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医院内感染的监控提供可靠的依据。</span> </font>

<font><span> 对感染性疾病进行病原检查和鉴定,必须通过采集病人的标本,经系列实验,才能获得明确的病原学诊断和药敏结果。临床病人感染的部位多种多样,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血液感染等,因此,微生物检查则需要根据感染部位的不同而取相应部位的标本。微生物检查常见的标本类型有痰、中段尿、血液、大便、胸腹水、脑脊液、分泌物和导管等。故临床医生在开检验项目检查单时一定要注明标本类型,因为不同类型的标本,临床微生物室的处理方式大多并不相同,如中段尿标本,我们是用接种环在无菌操作下挑取一环中段尿标本(约10微升)接种于血平板上,再进行后序的<a target="_blank"><u>细菌</u></a>鉴定程序;而痰标本,我们则是先用3%的胰酶消化处理后,再用接种环接种于血平板、巧克力平板、麦康凯平板和沙保罗平板上,再进行后序的<a target="_blank"><u>细菌</u></a>鉴定程序。如果不注明标本类型,将直接影响检验项目的质量与结果。即使不同的标本,如“一般细菌(胸腹水)培养+药敏”,胸水和腹水临床微生物室的检验程序相同,但也一定要注明标本类型。因为虽然不影响细菌鉴定程序,但是在发检验报告时,临床微生物的工作人员无法在检验报告单上注明标本类型,将直接影响临床医生对<a target="_blank"><u>检验结果</u></a>的判读。</span> </font>

<font><span> 此外,值得提出的一点是,标本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诊断结果的正误,不当的标本可导致假阴性、假阳性结果的出现,因此在标本采集、送检、保存等各个环节都要规范操作,严格控制,是确保实验结果准确可靠的前提。 </span>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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