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是“双刃剑”―访北京医院输血科主任宫济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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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济武教授接受采访时谈到“输血是‘双刃剑’”。但他强调,国家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多年,并陆续推出有关血液采集、测、保存、发放、输血等多个环节的规范和管理办法,只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去采血、用血,就能将输血风险降至最低。
采访当天,作为北京市临床输血质量管理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的宫教授还在安排即将进行的北京市临床输血查工作。他说,北京市发生输血后丙型肝炎的案例非常少,这与北京市对血液管理进行严格控制分不开。
输血潜在的风险
宫教授谈到,输血疗法在临床救治和急症抢救中的意义重大,但由于输血相关传染性疾病及输血不良反应,我们不得不说输血是“双刃剑”。临床医生必须意识到使用血液成分或制剂绝非“有益无害”。
目前,采血时对献血员进行初筛,血液真正入库前还要进行两次测,包括对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及梅毒等测。
以对HCV的测为例,目前采供血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测方法是酶联免疫法(ELISA)测HCV抗体,这种方法存在一个潜在的风险,就是漏掉感染HCV后却处于“窗口期”的感染者,且以ELISA的灵敏度来推算,“窗口期”约为22天,即使采用其他方法来测,窗口期也为7~10天。HIV和HBV与HCV相似,只是窗口期天数不同。
此外,可能还存在人类目前无法认识也无法测的病毒。
临床医生应加强输血风险意识
宫教授指出,由于目前对血液的有限认识和测技术限制及血液固有免疫学特征所造成的风险尚存在,临床医师要有风险意识,必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在保护患者的同时,保护自己。不仅通过严格测等手段,还要临床医生严格把关,最大限度保证临床输血安全,降低输血风险给患者的相关危害。
首先,严格按照输血指征选择合适的血液成分和输血时机。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11条规定,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红细胞压积低于30%属输血适应证。对于单独的血液成分输血适应证还有不同的规定。
其次,按照规范的医疗流程安排输血。例如,在输血前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和留取血液标本进行测,尤其是记录好输血前留取血样的时间;对输血指征等进行合理的病历记录。
最后,根据特定患者的治疗效果安排输血。由于输血的免疫抑制作用,其有促使肿瘤复发和增加术后感染几率的影响,故对特定患者群体的输血指征控制意义重大,特别应重视对肿瘤患者手术时输血控制。
宫教授最后特别强调,血液是极为重要的稀缺医疗资源,输血中的风险是所有国家医疗风险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控制,以保证血液和血液制品的使用更加有效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