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瘤病毒 sarcoma vi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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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
属于致癌RNA病毒的引起肉瘤的病毒之总称。在体内引起非上皮性实体肿瘤(肉瘤),而在细胞培养系中转化为成纤维细胞。自劳斯( P. Rous)于 1911年从鸡的可移植性肿瘤(劳斯肉瘤)中分离到病原病毒以来,在禽类中所分离到的许多肉瘤病毒均称劳斯肉瘤病毒( Rous′ sarcoma virus, RSV),或称为禽类肉瘤病毒( avian sarcoma virus, ASV)。在小鼠中从小鼠白血病病毒的材料里以各种方式所分离到的病毒,都称为小鼠肉瘤病毒( murine sarc- ma virus, MuSV)。除此之外还分离到猫肉瘤病毒( feline sarcoma virus, FeSV)。据报道从猴等的其他动物中也分离到此类病毒。在这些病毒中有具备独立机能的完整病毒;但也有许多在遗传上缺少病毒增殖所必需的某些机能,而要借助于白血病病毒或内生病毒的所谓不完整病毒。已知 ASV既有细胞的转化作用,又有决定其生存的遗传信息。还认为在其他肉瘤病毒中也具备相类似的遗传信息。肉瘤病毒可用其转化细胞的能力大小来进行定量测定。在转化了的细胞中,既有能产生具感染力的肉瘤病毒细胞( prod-ucer cell),又有产生缺陷型肉瘤病毒细胞(劳斯肉瘤病毒 NP细胞)。另外,肉瘤病毒既能产生无再次感染能力的白血病病毒细胞,也能产生有感染能力的肉瘤病毒细胞(小鼠肉瘤病毒 NP细胞或 S L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