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学gene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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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学 genetics 遗传学是生物学中研究遗传现象的一个分支学科。亲代的性状通过什么机制传递给子代,个体间的变异是如何形成的,遗传学就是为了对这些自古以来提出的问题的解释而产生一门学科。遗传学一词,其相应的英语为 genetics,最初是由 W.Bateson( 1906)提出来的,是指研究遗传和变异的学科领域。但是由于以后的发展,遗传学的研究几乎与生物学的整个领域都有关系,现在遗传物质的物理、化学的研究在广义上来说也属于遗传学的范畴。有关遗传的研究从十七世纪起就逐渐与性的研究相联系着;到十九世纪中叶以后,一方面由于园艺和畜产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进化论的确定,从而遗传学被人注目。阐明遗传的根本法则并奠定了遗传学基础的是孟德尔( G.J.Mendel, 1865);但是遗传学开始取得显著的发展是自窦佛里斯( H.De Vries)、高伦斯( C.Corr-ens)和 E.Tschermak在 1900年再次发现了孟德尔定律以后。后来摩尔根( T.H.Morgan)( 1911)学派阐明了基因在染色体上的线性排列,巩固了遗传的染色体的基础。继而人们努力集中于搞清基因的本质。到 1927年, H.J.Muller发现通过 x射线可以人为地诱发基因突变,从而开拓了突变研究的领域。基因的性状表达机制的研究开始采取生理遗传学的形式,继而作为遗传生物化学研究生物化学反应的过程与基因作用的关系。在 1941年, G.W.Beadle和 E.L.Tatum发表了一个基因一个酶假说。另一方面,自遗传学诞生以来一直与进化机制的研究保持密切的关系,由于达尔文( C.Darwin)的自然选择学说和孟德尔的遗传定律以及生物统计学方法的结合,产生了群体遗传学。到 1930年左右,作为其基础的数学理论大体确立了,这个方法不久就为育种学与进化论所应用,并对它们进一步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四十年代开始用细菌噬菌体作为遗传实验的材料,广泛运用生物化学的手段进行了研究,逐渐阐明了基因的本质是 DNA,进而 J.D.Watson和 F.H.C.Crick( 1953)又阐明了 DNA的结构,这样遗传物质的研究就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以此为转机,开拓了所谓分子遗传学领域,即从分子水平上开展了对基因结构、复制、转录以及翻译成为蛋白质等过程的研究,从而不仅给,遗传学,也给我们的生命观带来了很大的变革。现在,遗传学既可按它的研究材料划分成各个分支学科,如人类遗传学、微生物遗传学、果蝇遗传学、植物遗传学等;另外又可根据研究方法对各专门的领域命名为数理遗传学、统计遗传学、辐射遗传学等;进一步着眼于研究的现象,则分为行为遗传学、生态遗传学、进化遗传学、胚胎遗传学、心理遗传学、药理遗传学、免疫遗传学等。从如此多种多样的分类方法中,也可以窥视出遗传学对整个现代生物学带来多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