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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的流体组织: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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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
秦惠基
 

 

    (一)主要成分

    血液是一种红色的液体组织,循环在心血管的密闭管道内。正常人的血液总是约占体重8%,即一个体重60公斤的人,其血液总量为5升左右。血液是由血浆和血细胞共同组成的。

    血浆是一种粘性、呈浅黄色的液体,主要成分包括血清和纤维蛋白原等。若将血管中抽取的血液不作任何抗凝处理,常温下血液在数分钟内发生凝固,几小时后血块逐渐缩小,并挤出浅黄色的液体,这便是血清,如果将血管中制取的血液放在加有适量抗凝剂(如枸橼酸钠或肝素等)的试管中混匀,然后进行离心沉淀,则把全血分为两部分:试管上半段的浅黄色液体是血浆,下半段暗红色的部分就是血细胞成分。由此可见,血浆与血清的的区别在于血浆中含有纤维蛋白原,而血清不含,其余成分是相同的。如90%以上为水分,其中溶质有球蛋白、白蛋白、营养物、代谢产物、无机盐、酶、激素和抗体等。

    血细胞包括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根据白细胞的细胞质内是否含有特殊颗粒,把白细胞分为有粒、无粒两类。含有颗粒的白细胞为粒细胞,按染色时所染成的不同颜色分为中性、嗜酸性和嗜碱性三种粒细胞。无粒白细胞又分为淋巴细胞和单核细胞。血腋的主要成分如下表所示:

    血液的变化,密切反应机体的重要代谢活动情况,因此,了解血液的组成和掌握血液成分的变化规律,对估价健康状况和疾病的防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重要性

    一般健康人如果一次失血不超过总血量的10%,对身体影响不太大。当一次失血超过总血量的 20% 时,则对健康有严重影响;超过总血量的30%时就会危及生命。因为血液在心血管内循环流动,遍及全身。它保持着整个身体与外界环境间的联系,也维持着各器官组织间的相互联系。具体说来,血液具有如下重要的生理功能:

    (1)运输物质:从消化道吸收的各种营养物质、肺部吸入的氧,都要通过血液运输到全身各器官组织,供其利用;全身各种组织在代谢过程中所产生的代谢产物,如尿素、肌酐及二氧化碳等也需要通过血液运送到排泄器官――肾、肺、皮肤及肠道等而排出体外。进入体内的药物也要通过血液分布到体内不同部位。

    2.维持组织的兴奋性:维持机体各种组织正常兴奋性需要有合适而恒定的内环境,如温度、酸碱度(pH)、渗透压及各种离子浓度等,血液对维持内环境的恒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血液中的缓冲系统(如碳酸氨钠和碳酸、血浆蛋白、红细胞中的血红蛋白等)具有缓冲酸性或碱性物质的作用,使血液的pH值维持在7.35~7.45。血浆中各种无机离子的含量及其比例对维持神经、肌肉的正常兴奋性,尤其是心肌的兴奋性至关重要。

    3.调节机能:内分泌腺所分泌的激素,组织的特殊产物及一般代谢产物,如甲状腺素、肾上腺素、肾素、组胺、二氧化碳和乳酸等都要通过血液循环而分布到身体各器官组织,从而对各器官系统的机能活动进行调节。

    4.防御作用:血液中的白细胞有吞噬细菌和异物的作用,血浆中的各种抗体有免疫作用,从而使机体能防御外界有害因素的入侵而保持身体的健康。

    由于血液具有上述重要的生理机能,一旦血液的总量过分减少,或其组成成分发生异常变化,都可引起严重的后果。

    输血是临床上抢救危重病人和治疗某些疾病的一项重要措施。那么,输用的血液来自何处?尽管现在有了多种血液代用品,但志愿献血者提供的血液,仍然是一个重要来源。也许有人会问:献血会影响健康吗?

    血液在心血管系统中不断地循环流动,完成各种运输功能。人体的血液总量是相对恒定的,这对于人体正常机能的维持很有必要。但血量在一定范围内的变动是经常发生的,这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健康的成年人,全身血量占体重的7%~8%,例如,体重60公斤的人,血量为4200~4800毫升。临床研究表明,一个健康的成年人,一次失血.如果不超过血液总量的10%,通过机体的调节,血压仍可维持正常,没有明显的心血管机能障碍和临床症状,对健康没有明显的影响,而且失去的血量也能较快得到恢复。失血后,首先是贮血器官(肺、脾、肝等)中的血管收缩,放出一部分血液补充循环血量;同时.一部分组织液通过毛细血管壁进入血管,可使血量在1~2小时内复原;损失的血浆蛋白,由于肝脏加速合成,可在1~2天内完全恢复;损失的红细胞由骨髓造血组织加速生成来补充,红细胞数量可在1个月左右复原。因此,正常成年人一次献血200~300毫升,不会影响健康。献血前 1天睡眠要充足,献血后应休息1天,还应适当地增加一些营养。如果身体不适(如患感冒、腹泻等)以及妇女月经期间,就暂缓献血。

    (三)血型

    临床上对大量出血、休克、严重 贫血 等病人,需要进行输血治疗。但不是任何两个人的血液都可以互相输的,只有血型相同的人们之间才能进行输血,如果血型不同,输血后就会引起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因此,输血前必须检查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型。那么,什么是血型?为什么血型不同的输血,会引起严重后果呢?

    人类的血液有多种类型,这就是血型。血型是由红细胞膜上含有何种特异性的抗原一凝集原来决定的。已经发现人类有十多个血型系统,每个血型系统又有几种血型。这里只介绍临床实用意义最大的ABO血型系统。

    在ABO血型系统中,根据人们的红细胞膜上是否含有A、B凝集原而分为4型:红细胞膜上只含A凝集原的为A型血,只含B 凝集原的为B 型血,A、B两种凝集原都有的为AB型血,AB两种凝集原都没有的为O型血。另外,A、B、O型血的血清中含有与另一血型的凝集原相对抗的特异性抗体--凝集素。A型血的血清中含有抗B凝集素、B型血的血清中含有抗A 凝集素,O型血的血清中含有抗A和抗B凝集素,AB型的血清中不含抗A和抗B凝集素。在同一个体的血清中不含同他本身红细胞上凝集原相对抗的凝集素。

    实验证明,当含有某种凝集原的红细胞与含有同这种凝集原相对抗的凝集素的血清相混合时,红细胞便成团地凝集在一起,再也不能分开,即发生红细胞凝集反应。这实际上是抗原抗体间的一种免疫反应;如果在血型不同的情况下进行输血,即异型输血,就会在受血者的血管中引起广泛的红细胞凝集,随后发生大量溶血――红细胞破裂,引起严重的溶血反应,导致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等后果,严重时可造成死亡。而同型输血,就不会发生红细胞凝集反应。因此,输血前必须检查病人和供血者的血型,在正常情况下,只有两者的血型相同才能进行输血,不仅如此,即使受血者和供血者的ABO血型经检查相同,在输血前也一定要进行交叉配血试验,以排除其他因素造成配血不合的可能性。交叉配血试验是将受血者的血清与供血者的红细胞混悬液混合,将供血者的血清与受血者的红细胞混悬液混合,分别检查有无红细胞凝集发生。如果都不凝集,则称为“配血相合”,可以进行输血。如果供血者的红细胞在受血者的血清中发生凝集,则称为“配血不合”,绝不可进行输血。如果只有受血者的红细胞在供血者的血清中发生凝集,是否谨慎地进行少量输血,应慎重研究。

    1940年有人做过这样的实验,将恒河猴的红细胞注入兔体内,使兔产生抗这种红细胞的抗体。然后用含有这种抗体的兔血清与人的红细胞混合,发现大多数人的红细胞可被凝集。说明这些人的红细胞含有与恒河猴红细胞同样的抗原,称之为Rh 抗原或Rh因子。根据这种抗原,将这种血型称为Rh血型。凡红细胞表面有Rh抗原者为Rh阳性,没有Rh抗原者为阴性。Rh阳性和Rh阴性的血清中都没有天然形成的Rh抗体。据我国普查的结果,汉族和其他大部分民族中, 99%以上的人为Rh阳性,Rh阴性者不到 1%。可是,有些少数民族中Rh阴性者较多,如苗族占12.3%,布依族占 8. 7%,塔塔尔族占15.8%。白种人中Rh阳性者约占8.5%,阴性者约占人5%。

    Rh血型在临床上有重要意义。Rh阴性的人,第一次接受输入Rh阳性的血液时,由于他的血清中本来没有天然形成的Rh抗体,输入的红细胞不会被凝集。但输入Rh抗原可以使受血者产生Rh抗体。以后,当再次输入Rh阳性血液时,输入的红细胞就会被受血者血清中的Rh抗体所凝集和溶血,发生严重的溶血反应。因此,在给病人重复输血时,即使是同一供血者,也必须重新作交叉配血试验,以避免发生这种输血不合反应。此外,Rh血型还与胎儿和新生儿溶血病有关。Rh阴性的妇女如果怀孕了Rh阳性的胎儿,胎儿的红细胞由于某种原因(如胎盘绒毛脱落)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后,可使母体产生Rh抗体。以后,如果她再次怀孕了Rh阳性的胎儿,母体血浆中的Rh抗体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使胎儿的红细胞大量凝集和溶血,造成严重的胎儿溶血反应。溶血反应可使胎儿死亡或出生后发生新生儿溶血病。Rh阴性的妇女如果在怀第一胎前曾输过Rh阳性的血液,以后怀孕了Rh阳性的胎儿,也会造成严重的胎儿溶血反应。如果对怀过Rh阳性胎儿的Rh阴性妇女输入Rh阳性的血液,就会引起严重的输血不合反应。

    从上述可知,在医疗工作中,特别是在输血时,要注意Rh血型问题。对Rh血型的鉴定,特别是在Rh阴性人口分布较高的民族中,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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