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中的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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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癌症与环境
科学家在探讨人类癌症发生的病因时,形成一个基本认识或基本估计,即绝大多数癌症病因存在于人类环境中。这是相对于遗传性肿瘤而言:极少数如视网膜母细胞瘤、神经纤维瘤、肾母细胞瘤的发生,遗传因素起着主要作用。这种肿瘤的发生是受细胞染色体中的癌基因或抗癌基因控制的。然而就人类癌症的大多数来说,科学家找不到遗传因素起作用的依据,但屡屡证明癌症的发生与某种外环境因素有关。按照现代肿瘤流行病学的观点,致癌环境因素是无所不在的。这种观点一是告诉人们密切注意环境致癌的普遍性,不可疏忽。二是告诉人们,肿瘤不是先天决定的,是可以预防的.人们大可不必患恐癌症。环境致癌因素是一个十分广泛的概念,包括药物致癌,职业接触致癌、环境污染(空气、水、食物污染)致癌,天然致癌物质致癌,生活方式致癌等。按致癌症病因来分,遗传性癌症约占2%、病毒引起的癌症和放射线所致的癌症各占5%。除此,约90%的癌症与化学物质有关。化学物质包括天然化学物质与合成化学物质,其中不少物质被证实或怀疑是致癌因素。特别是合成化学物质的致癌危险性引起科学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合成化学物质有儿百万种,常用的有几万种,每年以上千种的速度在不断地增加着。有数千种化学物质被作过致癌性实验,结果发现每实验4~6种就有一种是致癌的!化学物质已深入到人们的衣、食、住、行、用、药中,使人们广泛地接触化学物质,这当中有没有潜伏的化学致癌物呢?不能说没有。事实证明,许多惯常使用的化学品是致癌或有致癌危险的。世界各国政府和我国政府对投入使用的化学物质的控制是比较严格的。凡未经毒性检定与评审过关的化学品不准投入市场。但是,违法应用有害化学品于食物、化妆品、饮料以及伪造药品、保健饮品者屡见不鲜。这就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视化学品为危险物,对含人造化学物质的食品、饮料持特别谨慎的态度。
2.致癌物
凡能引起人类和动物发生恶性肿瘤的物质叫致癌物。现知的致癌物,大部分是经动物实验认定的,还缺少对人体致癌的可靠证据,不能定为“确认的致癌物”。我们知道,国际肿瘤研究机构宣布将化学致癌物定为三级。①确认致癌物:是指某一化学物或生产工艺,人与其接触和癌症发生之间有因果关系,业已获得充分证据的。②可疑致癌物:是指某种或某一类化学物,对人的致癌作用的证据尚不够充足,仅依据动物实验有诱癌作用。③尚无证据对人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是指动物实验资料有限,对人致癌的证据又不足。国际肿瘤研究机构给致癌物定性非常慎重,没有拿到对人致癌的充足证据,不能定为确认致癌物。而获得对人致癌性证据的工作最难做,所以已认可的确认致癌物数不多,至1982年只有30种。那些可疑致癌物一旦资料齐备,可上升为确认致癌物。当然,人们在实际生活中理应把可疑致癌物当致癌危险物去对待。
自然界存在着有致癌作用的天然产物,已知的有两种:一是霉菌的产物,二是植物体内的成份。属于霉菌产物的主要是黄曲霉毒素,产生这种毒素的霉菌品种,分布非常广泛,几乎每一种食物或食物制品,只要温度、湿度适宜,都有可能生长这种霉菌,谷物、花生、豆类、玉米是黄曲霉毒素常驻之处。啤酒、酱油在酿制过程中混入这种霉菌,使成品带有黄曲霉毒素。属于植物体内成份的有黄樟素,是香精油的主要成份。黄樟油中含黄樟素达93%,从肉豆蔻、八角茴、肉桂、黑胡椒制得的香精油中其含量少于10%。八角茴香油的主要成份为异黄樟素。黄曲霉毒素是致肝脏肿瘤的物质,动物实验业已肯定,致人的肝赃肿瘤也有一些证据。黄樟素也是一种致肝脏肿瘤的物质,主要依据是动物实验;对人,还没找到证据,只是-种潜在致癌物。
“癌棒”是科学家给香烟取的谐名,形容香烟致癌能力极强,是一根肺癌大棒。这名字对吸烟嗜好者来说具有警醒力。其击倒力大约是:轻度吸烟者每万人中5人得肺癌,中度吸烟者9人得肺癌,重度吸烟者17人得肺癌,而不吸烟的人得肺癌的机会只有万分之零点七。这是著名科学家多尔和希尔的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