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脂肪的定量(Soxhlet提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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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学习索氏提取法测定粗脂肪含量的原理及方法。
二、原理:
所谓粗脂肪,是脂肪、游离脂肪酸、蜡、磷脂、固醇及色素等脂溶性物质的总称。
索氏(soxhlet)脂肪提取器为一回馏装置(图2-1),由浸提管、小烧瓶及冷凝管三者连接而成。浸提管两侧分别有虹吸管及通气管,盛有样品的滤纸斗(包)放在浸提管内。溶剂(乙醚)盛于小烧瓶中,加热后,溶剂蒸汽经通气管至冷凝管,冷凝之溶剂滴入浸提管,浸提样品。浸提管内溶剂愈积愈多,当液面达到一定高度,溶剂及溶于溶剂中的粗脂肪即经虹吸管流入小烧瓶。流入小烧瓶的溶剂由于受热而气化,气体至冷凝管又冷凝而滴入浸提管内,如此反复提取回馏,即将样品中的粗脂肪提尽并带到小烧瓶中。最后,将小烧瓶中的溶剂蒸去,烘干,小烧瓶增加之重量,即样品中粗脂肪含量。
三、器材及
试剂
:
1.器材:
①麦麸以及其他动、植物材料。
②滤纸。 ③索氏提取器(一套)。
④分析天平。 ⑤恒温水浴锅
⑥干燥器。 ⑦铁架台。
⑧橡皮管。 ⑨万能夹。
⑩干燥箱。 电吹风。
2.
试剂
:
无水乙醚:市售无水乙醚往往仍有水分,需处理后使用,处理方法如下:
①含水较多的乙醚,可先于乙醚中投入无水氯化钙(约为总体积1/3),1—2天后,过滤,
水浴
蒸馏,收集36℃馏出液。于此馏出液中加适量金属钠
①
(需用压钠机压成钠条或用刀切成薄片),1—2天后蒸馏,收集36℃馏出液,即得无水乙醚。
②水分较少的乙醚,可于每500g乙醚中加入30g—50g无水硫酸钠或金属钠,1—2天后蒸馏,收集36℃馏出液。
四、操作步骤:
1.将洗净的索氏提取器小烧瓶用铅笔在磨口处编号,103—105℃烘2小时
②
,取出,置干燥器内冷却。分析天平称重,并记录之。
2.用分析天平称取干样约2g(准确至小数点后4位。样品需研碎,通过40目筛孔),用滤纸包好
③
,放入浸提管内。
3.于已称重的小烧瓶内倒入1/2—2/3
④
体积的无水乙醚。连接索氏提取器各部分,恒温
水浴
锅加热回馏2—4小时(样品含脂量高的,应适当延长时间)
⑤
。控制水浴温度,每小时回馏3—5次较宜
⑥
。
4.提取完毕,待乙醚完全流入小烧瓶时,取出滤纸包,再回馏一次以洗涤浸提管。继续加热,待浸提管内乙醚液面接近虹吸管上端而未流入小烧瓶前,倒出浸提管中之乙醚。如果小烧瓶中尚留有乙醚,则继续加热蒸发,直到小烧瓶中溶剂基本蒸尽,停止加热,取下小烧瓶,用吹风机将瓶中残留乙醚吹尽
⑦
,再置103—105℃烘箱中烘半小时,取出置干燥器中冷至室温,称重,由小烧瓶增加之重量可计算出样品的脂肪含量。
按同法,用不包样品的滤纸包做空白测定。
测定脂肪后,小烧瓶需先用2%氢氧化钠酒精浸泡,再用肥皂洗净烘干保存。
注意:进行本实验时应切实注意防火,乙醚为易燃品,切忌明火加热,同时要注意提取器各连接处是否漏气,以及冷凝管冷凝效果是否良好,以免大量乙醚蒸气外逸。
附:水 分 测 定
取扁形称量瓶
⑧
2只,洗净,用铅笔在磨口处作好记号,置103—105℃烘箱中烘2小时,移入干燥器内,冷至室温(约10—15分钟),称重(准确于小数点后第4位,下同)。用称过重量的称量瓶,各称取粉碎样品(麦麸)2g,同时于103—105℃烘2小时,取出置干燥器中冷却,称重。如此重复烘烤,直至恒重
⑨
,按下式计算样品的含水量。
注意:
1.烘烤样品时,必须将称量瓶盖子打开,斜搁在称量瓶口上,以免水分不能蒸发,但也不必将盖子取下,否则容易弄脏弄错。
2.冷却和称重时,应将称量瓶盖子盖好,称重要迅速,干燥器中的吸水剂需新鲜,否则将因样品吸收水分,甚至重量反而增加。
3、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应保持称量瓶清洁,不能用手直接拿取。
① 金属钠遇水爆炸,应注意。不能用手直接拿取!用后之金属钠条(片),可用二甲苯洗去外层黄色物质,再浸入煤油中并贮于密封容器。
② 空索氏提取器小烧瓶(以及空称量瓶)经103—105℃烘烤2小时即恒重。
③ 滤纸包必须用丝线扎好,保证样品不漏散,最好用特制的滤纸斗,斗口塞以脱脂棉。样品包(斗)放入浸提管后,其高度不能超过乙醚面的最高高度。
④ 装入乙醚之量,应以在回馏过程中小烧瓶内有适量乙醚存在为准,如发现小烧瓶中脂肪颜色变深(似烧焦状),系溶剂太少或温度太高。
⑤用水浴锅加热,但所用之水需清洁(用 蒸馏 水),提取完毕后,如小烧瓶外部沾有污渍,应洗刷干净,再烘烤称重。
⑥ 回馏速度不宜太快,否则样品中脂肪不易浸提完全。太慢则时间不经济。至于提取时间的多寡,与样品用量、脂肪含量及颗粒大小有关,本实验所用样品量及提取时间仅适于测定麦麸。
⑦ 必须将小烧瓶中残留之少量乙醚在通风处赶尽,然后再放入 烘箱 ,否则易发生事故。
⑧ 如用高型 称量瓶 ,样品水分不易烤干应经常翻拌样品,为此可置一小玻棒于瓶内,一并烘烤与称重。用扁型 称量瓶 时,样品也应薄薄地平铺于瓶底,不宜过多。
⑨ 衡量是否恒重的标准,应根据各个实验的有效数字而定,本实验以前后两次重量之差不超过10mg,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