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药敏试验的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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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治疗效果,对引起某感染的任何病原菌,若不能从该菌的种属特征可靠的推知其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就需要进行药敏试验。尤其当病原菌是属于对常用抗微生物药物能产生耐药的菌种时,更需要进行药敏试验。
细菌的耐药机制包括产生药物灭活酶、改变药物的作用靶位、改变药物的摄取和主动外排等。有些细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可以预知,因而经验性治疗被广泛认可。若感染是由工人的对某一高效药物敏感的微生物引起,就很少需要进行药敏试验,如A群和B群链球菌感染不需要常规做青霉素、其他β-内酰胺类及万古霉素的敏感性试验。但是,当链球菌感染来自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就需检测这些菌株对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的耐药性。同样,对分离自尿标本的腐生葡萄球菌也不推荐进行常规药敏试验,因为通常用于治疗急性、不复杂尿道感染的抗菌药物(如呋喃妥因、甲氧苄啶±磺胺甲�唑或氟喹诺酮)在尿液中的浓度对此菌是有效的。此外,药敏试验资料在细菌耐药性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新的抗微生物药物的研制中也很重要。
在对每一种可能致病的细菌进行药敏试验时,使用的单个菌落都应选自原始的琼脂平板,鉴定种属的过程常与此同时进行。不同菌种的混合物不能在同与药敏平皿上进行试验。除非临床急诊病人的标本经涂片革兰染色提示单一病原菌外,一般应避免用临床标本(通常为无菌体液和尿液)直接去做药敏试验。若药敏试验直接用了临床标本,必须按||标准方法重做第二次。当感染的性质不清楚、标本内含数种混合生长的细菌或正常菌群,而且这些细菌与感染的关系很小时,通常不必做药敏试验,因其试验结果可能会误导临床治疗。
病人的临床反应是判断体外药敏试验是否正确的最终标准。同一病人连续分离培养出同一种菌,若最初药敏试验显示为敏感株,随后临床出现可以的耐药反应,则是需重复进行药敏试验的有力指征。如缺少临床表现,由于病人所在的医院不同,接受的治疗不同,标本的类型不同等,对间隔多长时间需重复进行药敏试验无法确定一个共同的标准,需要实验室人员与临床医生商讨决定。尤其是对一些耐药性容易改变的菌种应特别注意本文来自,欢迎访问,如用第三代头孢菌素治疗肠杆菌属、枸橼酸菌属和沙雷菌属所致感染,用喹诺酮类治疗葡萄球菌属所致感染,用各种抗生素治疗铜绿假单胞菌所致感染过程中,都可能发生耐药。
药敏试验中的注意点:临床分离到大肠埃希菌和克雷伯菌属的细菌,均应检测是否产生ESBLs,如确诊为产ESBLs菌株,不管体外药敏试验的结果如何,对所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和氨曲南均应报告耐药。在MRSA检测中,MRSA必须报告对所有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均耐药,并提示对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克林霉素和四环素等抗生素多重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