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床检验实验室血培养操作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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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标本的采集和运送
1.1 总体要求
1.1.1 血培养的临床指征
1.1.2 血培养的采集时机
1.1.3 血培养的次数
1.1.4 血培养的采血量
1.1.5 血液标本在需氧瓶和厌氧瓶中的分配
1.2 血培养标本的采集
1.2.1 皮肤消毒与防止血培养污染
1.2.2 标本采集部位
1.2.3 减少血培养污染的注意事项
1.3 血培养标本的运送
1.4 血培养标本的拒收标准
1.5 培养瓶的选择
1.6 血培养的培养周期
2. 几种特殊要求的血培养
2.1 分枝杆菌血培养
2.2 婴幼儿血培养
2.3 导管相关的血流感染(CRBSI)
2.3.1 短期外周导管
2.3.2 中心静脉导管及静脉留置口(VAP)
2.4 感染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2.4.1血培养的采集时机
2.4.2需要的血培养数量
2.4.3需要的培养瓶
2.4.4血培养所需孵育时间
3. 血培养结果的报告方式
3.1 阳性血培养的分级报告制度
3.1.1 初步报告
3.1.2 二级报告
3.1.3 最终(书面)报告
3.2 其他报告和记录
4. 血培养的污染问题及其鉴别
5. 血培养的质量控制
5.1 血培养分析前质量控制
5.1.1 病人评估
5.1.2 血培养标准操作规程(SOP)的制定和培训
5.1.3样本采集
5.1.4 样本运送
5.1.5 样本接收和处理
5.2 血培养分析中质量控制
5.3 血培养分析后的质量控制
5.3.1 报告
5.3.2 记录管理
5.3.3 咨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