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到底是不是服务业?| 唠唠
丁香园
看到一个有趣的话题,医生到底是不是一个服务行业?
有人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医生是技术人员。但同时,医生也属于公共服务业。
有人说:「现在在中国,如果医生不把自己归于服务业还能活下去吗?」,「态度不好就会被砍啊……」
所以,在你们看来(心目中),医生是服务业吗?(来自丁香园站友@用户名已占用 555)
@gchend: 服务业就会构成绝对的消费模式!即病人消费就是上帝,你就得听他的按他说的做!
所以国家的定位不清,无法保证医疗技术的权威性也是加重医患矛盾的一方面!
@医蓑烟雨: 医生应该是技术行业,在某种程度上服务行业可以定义为有它你可以更舒服。
比如说别人帮你端茶倒水,没有它你死不了,就得自己去干。而技术行业,比如没有医生,你自己开不了刀!
但大多数人认为:只要是我给钱的,都是服务行业!
@零点 1008: 现在是市场经济为主,各行各业包括公务员也是为纳税者服务的公仆更别说医护人员了;患者挂号、出资、付费求医,医学伦理学明确指出:医患属于信托关系,本人觉得雇佣关系更贴切。
@流浪医师 chn: 看到这个话题,突然想到了特鲁多医生的那句话:有时是治愈,常常是帮助,总是去安慰。
所以我觉得医生这个职业得辩证的去看待,能治愈的疾病是少数,这个时候医生的技术性就体现了,很多疾病无法治愈,医生束手无策,这个时候就体现了职业的服务性…
@bohua: 医生属于技术人员,又天然带有服务性质,即同时干着两份职业,这是要求高薪的一个最重要理由!!!
@亚瑟 lx: 公共服务也和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行业本质是不同的,现在消费模式的转变逐渐扭曲了公共服务的意义了。
@吴重清: 服务于人类的医疗事业,不能简单的归类于社会上一般的服务业。对于急危重病员,医生的属性必须是一个仁者,不能袖手旁观,只能尽力而为。
@炽天使安静: 顶着服务行业名字,按照圣人标准要求,拿着最低生活标准,感谢这些年病人的不杀之恩。
@protosil: 医护人员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服务业的服务员,我们提供给患者及家属的不是经济模式意义上的「服务」,确切地说是 「照护」,即照料和护理。
常规时有医师处方权、相当于军队那种命令式的医嘱,必要时行使法律授予医护的特殊权力比如「紧急避险权」来确保患者本人最大程度的受益、减小对其自身的损害进一步加深。
所以,大家对医护人员是否属于服务业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下面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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