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因固定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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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因固定术
[适应证]
股骨干骨折多数可以用持续牵引复位及小夹板固定治疗,并取得满意的结果。只是在股骨干骨折复位不良,或就诊较晚,难以闭合复位者;或骨折不愈合者;或并发血管、神经损伤者,才需要切开复位内固定。
[术前准备]
1.同切开复位术和内固定术。
2.股骨周围肌肉丰富,骨折后移位明显,出血较多,易引起休克。术前应输液、输血、或配血待用,以防休克。
3.对就医较晚的病人,股骨有重叠移位但尚未愈合者,应先作骨牵引,纠正重叠移位和克服肌肉挛缩后才手术,使术中复位比较容易,并避免加重损伤。
[麻醉]
腰麻或全麻。
[手术步骤]
1.体位 仰卧位,伤侧臀下垫高15°。
2.切口、显露 多选用股骨前外侧或外侧切口。
3.复位 显露骨折后,清除血肿、肉芽、或骨痂,检查骨折移位情况,确定复位方法。复位时助手执伤肢踝部向下牵引,另一助手在伤员头侧拉住事先置放的会阴部牵引带作对抗牵引,术者用骨膜剥离器撬开骨折端,并使其复位。复位后,检查股骨后侧的一条粗线(股骨嵴)是否解剖复位,以防旋转移位。
4.内固定 股骨干是人体最长的管状骨,髓腔圆形,内径差异不大,骨干仅在中段略为向前向外弯曲。因此,中、上段的横断及短斜骨折,应以髓内针内固定为首选,下段骨折应选用加压钢板,因为股骨骨折和股骨手术,易引起股四头肌与股骨粘连,导致屈膝困难。髓内针和加压钢板术后可以不用外固定,能早期活动,有利于防止粘连。
[术中注意事项]
同髓内针固定术和加压钢板。
[术后处理]
1.用髓内针或加压钢板内固定者,术后可不用外固定,只需抬高伤肢。术后24~48小时,即可在床上锻炼髋、膝功能。2~3周后,可以持拐下地活动,逐渐增加伤肢负重量。
2.用其他内固定术,术后应用髋人字石膏固定,直至骨折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