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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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动物分类学,可能有的人会觉得十分复杂难懂,其实,它恰恰是为了人们更为容易地和更清楚地认识自然界千奇百怪、令人眼花缭乱的物种,而依据物种的进化过程和彼此之间亲缘关系的远近,分门别类加以系统整理建立的类似“家谱”的一个科学系统,使每个物种在这个“家谱”中都有自己的位置,而且排列家谱的方法主要是以物种形态上或解剖上的相似程度为基础的,基本上反映了各种动物彼此之间的亲缘关系,因此作为人们识别物种的一个“引路者”,分类学的基本原理和内容都是不难掌握的。另外,无论是我国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还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附录,所列的动物物种都是以动物分类学为基础进行排列的,只有掌握了它们的科学规律,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和法规。
在动物分类学上,按物种或类群之间所具有的共同特征的不同程度,主要由门、纲、目、科、属、种等几个级别等来划分它们的等级序列,其中种为分类系统中最自然和最基本的分类阶元,因此纯粹是客观性的。种也称为物种,每一个物种的成员不仅彼此在形态构造和生理上十分相似,而且都有一定的生活习性和分布范围,在自然界中组成具有实际的或潜在的繁殖能力的种群,把它们所具有的特征传于后代,不同物种的种群之间在生殖上是隔离的。
两个或若干个物种所共属的分类阶元越低,说明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异就越小,亲缘关系也就越近,反之亦然,即近缘的种归为属,近缘的属归为科,近缘的科归为目,近缘的目归为纲,近缘的纲归为门。我们不妨把上述的分类阶元与人们熟知的我国的行政级别做一个类比:这里的种就相当于每一个公务员,属可以理解为一个小组,科相当于行政的科级单位,目则相当于处级单位,纲相当于局级单位,门则可以比做部级单位。这样的类比可能并不算十分恰当,但可以有助于使大家更加容易地理解这个“家谱”的基本结构。
举例来说,我国有3种金丝猴,即金丝猴、黔金丝猴和滇金丝猴,它们都是自然界中的独立的物种,而这3个种又组成了分类学上的一个属,即金丝猴属(或称为仰鼻猴属)。金丝猴属又与猕猴属、叶猴属等若干不同的属所包含的物种组成猴科。猴科又与猩猩科、懒猴科等若干不同的科的动物组成灵长目。灵长目又与食肉目、鲸目等若干不同的目的动物组成哺乳纲。哺乳纲又与鸟纲、鱼纲等若干不同的纲的动物共同组成脊索动物门。
此外,在同一个物种中,由于生活地区的不同,有些种群之间会产生个体大小、体毛的长短厚薄、毛色的深浅浓淡、体表斑纹的有无或多寡疏密、尾巴的粗细等形态上的一些差异,或者在生态习性、鸣声、繁殖行为等方面有所差异,如果这些差异至少达到种群的75%,在分类学上就将其划分为该种的若干个不同的亚种。比如虎只有一种,而东北虎、华南虎、孟加拉虎等就是虎的几个不同的亚种。由于保护动物名单中经常是以亚种的形式出现,所以亚种的概念对于物种保护也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