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危急值在急危重病临床应用的专家共识(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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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危急值在急危重病临床应用的专家共识(成人)
检验危急值在急危重病临床应用的专家共识组
目录
前言 2
1 危急值的定义 2
2 危急值的适用范围 2
3 危急值的管理要求 2
4 危急值项目的选择及危急值界限的确定 3
4.1 危急值项目的选择 3
4.2 危急值界限的确定 4
5 危急值的识别与报告 5
5.1 危急值的识别 5
5.2 危急值的报告 6
5.2.1 由谁报告、向谁报告以及接受时间长度 6
5.2.2 报告的方式 7
5.2.3 报告的记录 7
6 危急值报告的监控、评估与调整 8
7 危急值的临床应答 9
8 共识的局限性 9
9 附录 9
9.1 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限 9
9.2 危急值报告流程图 11
参考文献 12
�标准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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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美国临床实验室修正法案(Clinical and Laboratory Improvement Amendment,CLIA’ 88)、美国医疗机构认可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ssion on Accreditation of Health Care Organizations,JCAHO)、美国病理家协会(College of American Pathologists,CAP)、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15189:2007、患者安全目标(National Patients Safety Goals, NPSG)均要求临床实验室建立规范化的危急值报告制度,尽管危急值报告已有40年历史,但由于检测系统、方法学、临床认知及临床能力的差异,危急值报告程序及步骤一直未能实现标准化[1]。如何选择危急值项目及其界限、如何处置危急值将直接影响到患者的安全。因此,提高对危急值的认识,并规范其临床应用,对于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危急值的定义
1972年危急值(critical value ,panic value)由Lundberg首次提出,现已被世界各地所采用[2]。本共识将其定义为
(1)危及生命的极度异常的检验结果,说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如果不给予及时有效治疗,病人将处于危险的状态,或者立即给予治疗可明显改善预后。一旦出现这样的检验结果,应立刻报告给临床医师,提醒其立刻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否则将会因为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而使患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2)国家重大传染病,反映那些需要引起我们足够重视的患者的检验结果,如H7N9等。
2 危急值的适用范围
(1)危急值可包含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心电图等部门的危急值报告[3],本共识仅限检验科的危急值项目;
(2)儿童危急值界限应该比成人的界限更窄,以更好地检测出可能的危急值,本共识未涉及,仅限定为成年人;
(3)本共识可供医疗机构急危重患者发生危急值的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