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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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实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查,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查,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