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
菌落总数是指食品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所得1 g或1 ml检样中所含细菌菌落总数。菌落总数主要作为判别食品被污染程度的标志,也可以应用这一方法观察细菌在食品中繁殖的动态,以便对被检样品进行卫生学评价时提供依据。菌落总数并不表示样品中实际存在的所有细菌总数,菌落总数并不能区分其中细菌的种类,所以有时被称为杂菌数,需氧菌数等。
材料与仪器
琼脂培养基 食品检样
乙醇 生理盐水 氢氧化钠溶液
电热恒温培养箱 冰箱 恒温水浴锅 托盘天平 电炉 吸管 广口瓶 三角瓶 玻璃珠 平皿 试管 试管架 酒精灯 均质器 乳钵 灭菌刀 剪刀 灭菌镊子 酒精棉球 玻璃蜡笔 登记薄
乙醇 生理盐水 氢氧化钠溶液
电热恒温培养箱 冰箱 恒温水浴锅 托盘天平 电炉 吸管 广口瓶 三角瓶 玻璃珠 平皿 试管 试管架 酒精灯 均质器 乳钵 灭菌刀 剪刀 灭菌镊子 酒精棉球 玻璃蜡笔 登记薄
步骤
一、检验程序
菌落总数检验程序见图5—1
二、检样稀释及培养
1. 以无菌操作,将检样25 g(或25 mL)剪碎以后,放于含有225 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灭菌玻璃瓶内(瓶内预先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或灭菌乳钵内,经充分振摇或研磨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固体检样在加入稀释液后,最好置灭菌均质器中以8 000 r/min—1 0000 r/mln的速度处理1 min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2. 用1 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 mL,沿管劈徐徐注入台有9 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试管内(注意吸管尖端不要触及管内稀释液,下同),振摇试管混合均匀,做成1:100的稀释液。
3. 另取1 mL的灭菌吸管,按上项操作顺序作10倍递增稀释液,如此每递增稀释一次,即换用1支1 mL灭菌吸管。
4. 根据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或对检样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2—3个适宜稀释度,分别在作10倍递增稀释的同时,即以吸取该稀释度的吸管移1mL稀释液于灭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作两个平皿。
5. 稀释液移入平皿后,应及时将凉至46℃营养琼脂培养基[可放置在(45土1) ℃水浴锅内保温注入平皿15 mI一20 mL,并转动平皿位混合均匀,同时将营养琼脂培养基倾入加有1 mL稀释液(不含样品)的灭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
6. 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板,置(36土1) ℃恒温箱内培养(48土2) h取出板内菌落数目,乘以稀释倍数,即得I g(1 mL)样品所含菌落总数。
三、菌落计算方法
1. 平板菌落数的选择
选取菌落数在30一300之间的平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标准。一个稀释度使用两个平板,选取两个平扳平均数.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菌落生长的平板计数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2 fB均匀,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2 U代表整个平皿菌落数。
2. 稀释度的选择
(1)应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一300之间的稀释度,乘以稀释倍效,报告之(见表5-2例1)。
(2)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落数均在30一300之间,则视二者之比如何来决定。若其比值小应报告其平均数:若比值大于2,则报告其中较小的数字(见表5-2例2、例3)。
(3)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5-2例4)。
(4)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范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5-2例5)。
(5)若所有稀释度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5-2例6〕。
(6)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一300之间,其中一部分大于300或小于30时,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5-2例7)。
3. 菌落数的报告
菌落数在100以刚t1按其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用二位有效数字,在二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字,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的0的个数,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见表5-2“报告方式”一栏。
注意事项
1. 平板培养计数法只能检出生长的活菌,不能检出样品中全部的细菌数,总是比实际生存在食品中的细菌数要少,这是因为食品中存在多种细菌,它们的生活特性各异,不可能在统一培养条件下全部生长出来。但是,仍能借此评定整个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所以目前一般食品的卫生检验中都普遍采用这种方法。
2. 平板菌落计数测定食品中的菌落总数,一般均采用中温培养,特别是已属于直接供食用的制成食品,因为这些食品卫生的要求,是严格防止消化道传染病病原菌和食物中毒病原菌污染,这些病原菌都属于嗜温性菌,因而测定细菌数时,采用中温培养是比较合理的。
来源:丁香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