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病菌分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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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病菌分离鉴定步骤:
1.标本(细菌)的接种、分离和鉴定:根据标本和检验目的的不同接种不同的培养基。对阳性培养要分离纯化,然后进行分群和种属鉴定。整个操作过程要按标准操作程序(SOP)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对于疑难菌株,要查阅文献、组织会诊,不能草率作出结论。
2.检验过程的记录和结果报告:检验过程中所见现象和发现的问题,均应如实地记录,以便于分析实验结果,作出正确结论和发出可信的报告,亦可作为今后总结和改进工作的依据。所发报告内容要登记,以便查询;如原(初步)报告有误或不完善,应发纠正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