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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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资料应分门别类,存放有序,有明显标记,易于查找。
2、各项工作都要由该项工作者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地进行记录、登记、统计,如实准确地反映工作的全过程。
3、原始记录使用统一规格用纸,统一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统一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的钢笔书写(复写者除外)。
4、文字叙述要语言简明、术语规范、数字准确。操作者或复检者要签署全名。
5、各种原始记录专人管理,不得污损和丢失。根据数量多少决定立卷期限,装订后交档案室保管。
6、原始记录由档案室统一保管,血液出入库账本、血型定型及交叉配血原始记录本、贮血冰箱及恒温解冻箱温度记录本、空气消毒、冰箱消毒、细菌培养等档案资料保存五年以上。
7、原始记录结论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透露。如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须认真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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