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conscious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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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 consciousness 意识是赋与现实的心理现象的总体,是作为直接经验的个人的主观现象。所以对自身以外者的意识,只能从主体所暴露的外在表现来推测判断。通过内省和外在表现,可以区别出意识的清晰性的程度。通常意识清晰度最高的状态称为注意,相当于意识的注视点或意识点。对此、清晰度低,但在某一时刻同时被意识到的领域,称为意识野。而意识障碍,可区别为意识野狭窄、意识混浊、朦胧状态。意识混浊又可根据清晰度障碍和轻度不同而区别为嗜眠( sopor)、昏睡( coma)。所谓朦胧状态是意识内容的变化。关于与保持意识有很大关系的脑部位的学说中,有的着重于大脑皮质,有的认为与丘脑的弥散性投射系统关系密切( H. H. Jasper),有的认为在间脑、中脑的中央部有以丘脑为中心的中央脑系( R. Penfield),有的认为与网状结构上行性激活系统有关( H. W. Magoun),有的认为与丘脑下部的激活系统有关( E. Gellhorn)等。脑生理学家认为,睡眠是中枢有节律的活动结果,而意识丧失是觉醒机制出现障碍所致。从生物学角度看来,在机体生存的适应活动中,由发达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主观性这一侧面,可称为意识。此主观性侧面在人类以外的动物是否存在还不清楚。人类可以从他们利用发达的语言和文字等交流手段,去了解其主观状态的相似性,但动物只能完全从其行为中去推测判断。可是行为不单纯是形态学上可见的反应形式(肌肉运动、腺体活动等),而是意味着伴有机能意义的反应形式。另外,现代心理学并不是把意识作为直接的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