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性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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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球的机械伤(挫伤、穿孔伤)化学伤、电击伤和辐射伤均可引起晶状体混浊,统称为外伤性白内障。
临床表现
1.挫伤性白内障 晶状体囊膜破裂,晶状体全混浊或局限混浊;晶状体前囊可出现色素环状混浊,相应部位晶状体囊下可出环形混浊。 2.穿孔性外伤性白内障 晶状体囊膜有破口。破口大而深者,则晶状体全部混浊;混浊皮质突入前房可继发色素膜炎或青光眼。 3.辐射性白内障 红外线性白内障可表现为后极部皮质外层的金黄色网状混浊,逐渐形成边缘不规则的盘形混浊,并向皮质伸展或发展为板层混浊,最后形成完全性白内障;X线、射线及中子所致白内障开始时晶状体后囊出现颗粒混浊,后皮质有空泡,前后双层混浊在边缘融合形成环形,前囊下也可有点、线状混浊与空泡,逐渐发展为完全混浊,微波性白内障晶状体皮质出现点状混浊。 4.电击性白内障 触电者常为单侧,雷击伤者多为双侧;触电伤时为晶状体前囊下皮质混浊,雷电伤时前后囊下皮质均可发生混浊;多数病例混浊静止不发展,但也可渐发展为完全性白内障。
诊断依据
1.有眼部外伤史和相应的临床改变; 2.常有视力减退,逐步或突然视力下降; 3.晶状体混浊呈局限性或弥漫性,有时可见前囊膜破口及散入前房的混浊皮质,亦可引起葡萄膜炎、继发性青光眼等并发症。
治疗原则
1.局限性混浊对视力影响不大者,可以观察或用药物治疗。 2.晶状体皮质突入前房,应尽早手术,应用皮质类固醇,消炎痛及降眼压药物,使炎症反应减轻。眼压不能控制或白内障,治疗后炎症不减轻,眼压不能控制或皮质与角膜接触者,应及时将白内障摘除。 3.晶状体完全混浊,光定位与色觉正常者,应做白内障摘除术。 4.单眼白内障手术尽可能做人工晶状体植入术。
用药原则
局限性混浊对视力影响不大者,可试用药物治疗,包括治疗白内障及并发症。
辅助检查
1.非手术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中的眼部检查为主,穿孔伤要排除球内异物的可能。 2.需行手术者,检查专案可包括“A”、“B”和“C”。
疗效评价
1.治愈:伤口愈合,混浊晶状体基本消除或仅少量残留,无明显刺激症状,无严重并发症,视力增进。 2.好转:有手术并发症,视力部分恢复。 3.未愈:有严重手术并发症,视力末恢复或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