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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性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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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所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感染中毒性疾病。临床上分为胃肠型与神经型。临床主要表现有恶心、呕吐,腹痛、排水样便,可带少量粘液,重者可休克。本病全国均有流行,集体发病,及时治疗疗效佳。病死者多为病情重,伴有脱水、休克而未及时入院治疗者。因此及时诊断治疗是关键。

临床表现
  1.起病急,腹痛、呕吐、腹泻,便次每日数次至20-30次不等,多呈水样便、血水便(副溶血弧菌),可带少量粘液。 2.部分畏寒、发热、乏力。 3.重者脱水、酸中毒、休克。

诊断依据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24小时内曾进食可疑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同食者于短期内同时或先后发病,于1-2天内达高峰,多在夏秋季发生。 2.临床特点:发病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便次每日数次至20-30次不等,多呈水样便,可带少量粘液,偶带脓血。 3.实验检查:取可疑食物及吐泄物培养,生长同一种病原菌,如:沙门氏菌、副溶血弧菌、变形桿菌、大肠桿菌、产气荚膜桿菌、腊样桿菌等,或获得葡萄球菌肠毒素。 4.急性期及恢复期双份血清标本作凝集反应,效价递增4倍以上,或单次恢复期血清效价高于1:80 ̄1:60。

治疗原则
  1.一般治疗; 2.对症治疗; 3.病原治疗;

用药原则
  1.轻症者以对症疗法为主。 2.对有重症伴有并发症者除对症治疗外,须用有效抗生素。首选“A”项,治疗效果不好时,可改用“B”或“C”项中抗菌素药物。

辅助检查
  1.对轻症者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有重症伴有并发症者以检查框限“A”、“B”为主; 3.对疑难病例者以检查框限加“C”。

疗效评价
  1.治愈:症状消失,血象正常,粪便常规检查或隔日培养1次,连续两次阴性。 2.好转:症状体征减轻。 3.未愈:症状体征无改善,大便细菌培养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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