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癫痫药和抗惊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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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抗癫痫药和抗惊厥药
一、癫痫的定义及分类
癫痫是一类慢性、反复性、突然发作性大脑功能失调,其特征为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高频率放电并向周围扩散。由于异常放电神经元所在部位(病灶)和扩散范围不同,临床表现为不同的运动、感觉、意识、行为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由此可将常见癫痫分为以下几类:
1、 全身性发作 主要包括小发作(失神发作,以短暂意识丧失为特点)、大发作(强直―阵挛发作:以全身骨骼肌强直―阵挛性抽搐为特点),还有肌阵挛性发作等。
2、 部分性发作 主要包括单纯部分性发作(局限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等。
癫痫发作无间歇期称为癫痫持续状态。
二、抗癫痫药的作用方式及作用机制
作用方式: 1 、直接抑制病灶神经元过度放电; 2 、作用于病灶周围正常神经组织,以遏制异常放电的扩散。
作用机制: 1 、加强脑内 GABA 介导的抑制作用;
2 、干扰 Na+ 、 Ca2+ 、 K+ 等阳离子通道。
三、常用抗癫痫药
(一) 苯妥英钠 (phenytoin sodium)
[ 作用机制 ]
1、 膜稳定作用:治疗浓度抑制 Na+ 、 Ca2+ 内流;较大浓度抑制 K+ 外流
使用依赖性:对高频异常放电的神经元的 Na+ 、 Ca2+ 通道阻滞作用明显,而对正常的低频放电并无明显影响。
2、 高浓度间接增强脑内 GABA 介导的抑制作用。
[ 作用与用途 ]
1、 抗癫痫 大发作:疗效最好,可作为首选药;
部分性发作:次之,可作为首选药;
小发作:禁用。
2、 治疗中枢疼痛综合征:使疼痛减轻、发作次数减少甚至消失。
3、 抗心律失常 见第二十二章
[ 不良反应 ]
1、 局部刺激反应 胃肠道反应、局部给药时反应
2、 神经系统反应 血药浓度≥ 20µg/ml 时可引起毒性反应,包括眩晕、共济失调、眼球震颤、复视等。 50µg/ml 以上出现严重昏睡甚至昏迷。
3、 过敏反应 如皮疹,还可见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偶见肝损害。
4、 慢性毒性反应 ( 1 )齿龈增生;( 2 )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3 )低血钙症
5、 其他
(二) 巴比妥类
苯巴比妥
[ 机理 ] 1 、增强 GABA 介导的抑制作用或拟 GABA 作用
2 、膜稳定作用
[ 应用 ]1 、可用于除失神发作以外的各型癫痫
2 、 iv 可控制癫痫持续状态。
扑米酮 (primidone)
体内代谢生成苯巴比妥和苯乙基丙二酰胺,原型及代谢物三者都有抗癫痫作用。
对大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优于苯巴比妥,对小发作无效。
(三) 乙琥胺 (ethosuximide)
治疗小发作的首选药,对其他癫痫无效。副作用较少。
(四)苯二氮�类
地西泮 治疗癫痫持续状态的首选药
氟硝西泮 各型癫痫均有效,尤以对小发作、肌阵挛性发作和不典型小发作为佳
硝西泮 主要用于肌阵挛性发作、不典型小发作和婴儿癫痫
(五)丙戊酸钠 (sodium valproate)
广谱抗癫痫药(对小发作疗效优于氟硝西泮、乙琥胺,但有肝毒性,不作首选)。
机制:抑制电压敏感性 Na+ 通道;增强 GABA 介导的抑制作用。
(六)卡马西平 (carbamazepine)
又名酰胺咪嗪
[ 作用机制 ] 似苯妥英钠。
[ 作用与用途 ]
1、 除小发作外,其他发作均有较好疗效;
2、 大发作和部分性发作的首选药之一;
3、 对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疗效优于苯妥英钠;
4、 可用于抗躁狂症。
[ 不良反应 ]
1、 用药早期的不良反应多不严重,一周左右逐渐消退;
2、 少见而严重的不良反应:骨髓抑制、肝损害、心血管虚脱。
(七)加巴喷丁 (gabapentin) 、拉莫三嗪 (lamotrigine) 、托吡酯 (topiramate)
主要用于部分性发作(尤其是难治性癫痫)的辅助治疗药物。
四、抗癫痫药用药原则
1、 对症选药:针对单纯类型癫痫常选用一种有效药物即可。
2、 剂量渐增:由于个体差异大,用药量需从小剂量开始,以控制症状制止发作又不产生严重副作用为度,然后维持治疗。
3、 先加后撤:在治疗过程中,不宜随意更换药物,必须换用它药时,应在原药的基础上加用新药,待发挥疗效后,渐撤原药。
4、 久用慢停:癫痫需长期用药,待症状完全控制后至少维持 2~3 年,并在最后一年内逐渐减量停药,否则会导致复发。
第二节 抗惊厥药
常用抗惊厥药有巴比妥类、地西泮和水合氯醛等。
硫酸镁 (magnesium sulfate)
注射给药有抑制中枢、松弛骨骼肌和降压作用,可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尤其对子痫疗效好)惊厥
机制: Mg2+ 与 Ca2+ 性质相似,竞争拮抗 Ca2+ 的作用,抑制神经化学传递和骨骼肌收缩,从而使肌肉松弛。同时,也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引起感觉和意识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