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感染标本的采集与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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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感染标本的采集与送检
(一)原则问题
1.采集最适标本 一般可从病毒侵入部位或感染靶位取材,包括渗出液、分泌物、组织、各种体液、粪便及各种拭子。采集标本需考虑疾病所处阶段,病毒所在部位,非侵人手段能否到达;病损部位能否检出病毒颗粒、病毒抗原、病毒基因序列;该病毒能否培养,生长快慢;需取双份还是单份血清。
2.力争早期 病毒分离及特异IgM型抗体检测应力争在发病早期进行,愈早愈好。
3.尽快送检 大多数病毒抵抗力较弱,离开机体活细胞后,室温下会很快失活,因此,立即接种最好。需运送或保存的标本应冷藏,48h内应置于4℃环境,长期保存应置于一70℃环境。拭子标本应置于2~3ml冷运送液中送检。
4.严防扩散 盛放病毒标本的容器应不易破损,内容物不易外溢。
(二)具体方法
1.病毒培养 呼吸道病毒感染应在发病3d内取得鼻咽拭子、咽喉含漱液、痰液或穿刺组织。肠道病毒感染可在发病7d内取咽拭子及咽漱液,1周后取大便、肛拭子。甲型及戊型肝炎病毒在发病1周内取大便,其他型肝炎病毒取血清作血清学或基因检查。汉坦病毒、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取病程早期血液或相应组织做检查。
2.血清学或基因检测 各种病毒感染都可采集疾病早期及恢复期双份血清进行检测,慢性感染者需多次采集,有条件者可同时送血液或组织标本进行病毒基因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