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和贮存化学废液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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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废液的浓度超过表4-1所列的浓度时,必须进行处理。但处理设施比较齐全时,往往把废液的处理浓度限制放宽。
2. 最好先将废液分别处理,如果是贮存后一并处理时,虽然其处理方法将有所不同,但原则上仍如表4—1所列的方法,将可以统一处理的各种化合物收集后进行处理。
3. 处理含有络离子、螯合物之类的废液时,如果有干扰成份存在,要把含有这些成份的废液另外收集。
4. 下面所列的废液不能互相混合:
①过氧化物与有机物;②氰化物、硫化物、次氯酸盐与酸;③盐酸、氢氟酸等挥发性酸与不挥发性酸;④浓硫酸、磺酸、羟基酸、聚磷酸等酸类与其它的酸;⑤铵盐、挥发性胺与碱。
5. 要选择没有破损及不会被废液腐蚀的容器进行收集。将所收集的废液的成份及含量,贴上明显的标签,并置于安全的地点保存。特别是毒性大的废液,尤要十分注意。
6. 对硫醇、胺等会发出臭味的废液和会发生氰、磷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废液,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乙醚之类废液,要把它加以适当的处理,防止泄漏,并应尽快进行处理。
7. 含有过氧化物、硝化甘油之类爆炸性物质的废液,要谨慎地操作,并应尽快处理。
8. 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用另外的方法收集,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严防泄漏,谨慎地进行处理。
表4-1 必须加以处理的废液的最低浓度、收集分类及处理方法
【注】①上表所列的浓度为金属或所标明的化合物的浓度。
②虽然是有机类废液,但也含有列于无机类废液的物质,如果无机物质的浓度超过列于无机类该项浓度时,该废液应另行收集。
③有机类废液的浓度系指含水废液的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