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山之石:X光衍射实验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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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放时间
a. 周一至周五 8:00 am~17:00 pm仅供具考核认证老师、研究生、专题生使用。
b. 周一至周五17:00 pm~0:00 am仅供具考核认证老师及研究生使用。
c. 周六至周日 8:00 am~0:00 am仅供具考核认证老师及研究生使用。
二、预约及管理办法
1. 使用者则须具备辐射防护认证,以及通过操作认证及考核。
2. 预约时间表贴于x光衍射实验室门,可随时预约下星期需使用时段,并以每一个实验室每个礼拜不得超过三个时段(一次时段为两个小时)为原则。预约之时段若遇机台突发状况或是其它紧急状况,本管理室将尽可能事先通知并有权协调调整时段。
3. 欲取消预约者,请于操作时间前一天亲自或电洽管理室取消预约。未于规定时间内取消预约者,则以停权仪器操作两个礼拜。
4. 于预约时段内迟到半小时以上,则该预约视同放弃,由其它使用者替补。
5. 预约使用者必须为本人到场,若有责任归属(如发生人为因素的机台重大损伤)视以该时段预约者之责任,若发现使用者未到场操作者以停权仪器操作两个礼拜。
6. 若是犯规三次者则以停权仪器操作一个月。
三、罚责
1. 使用者未按标准操作程序操作,致使仪器或相关设备受损者得负损坏赔偿责任。
2. 使用者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机台重大损坏时(如因试片处理不当而造成仪器污染或损坏等),若经评估后认定是人为因素者(非环境因素如断电、断水等),需吊销执照并得负损坏赔偿责任。
3. 因人为操作不当因素而造成机台不同程度的停机或当机,本中心于确认权责后,将处以不同程度的停权。
4. 冒用他人执照者,除管理室得驱逐之外,被冒用之执照使用者之执照亦需连同吊销,并规定半年内不得报考及进入。
5. 带领无执照使用者进行实验时,当于其旁陪同操作,若发现放任其自行使用操作者,视同引领无照操作,除操作者半年之内不得报考之外,带领者本身当负取消执照之连带责任(陪同操作者须登记于记录簿上)。
6. 未按时记录操作状况者,停止使用两个星期。
7. 实验室内不得携带任何食物及饮料进入,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停权两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