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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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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本的验收是检验主管技师考试辅导的部分内容,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对这块内容的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1.标本送至实验室后应有专人验收,验收基本程序和内容是

  (1)唯一性标志是否正确无误。

  (2)申请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3)标本容器是否正确、有无破损。

  (4)检查标本的外观及标本量,其中标本外观包括有无溶血,血清有无乳糜状、抗凝血中有无凝块等;细菌培养的标本有无被污染的可能。

  (5)检查标本采集时间到接收时间之间的间隔。

  2.遇到下列情况可以拒收

  (1)唯一性标志错误或不清楚的;脱落、丢失的。

  (2)用错标本容器的(如用错真空采血管);容器破损难以补救者。

  (3)溶血、脂血严重者。

  (4)抗凝血中有凝块;该抗凝未加抗凝剂者;或与抗凝剂比例不正确者(如血沉、PT等等)。

  (5)标本量不足者。

  (6)该加防腐剂未加防腐剂者导致标本腐败者。

  (7)不应接触空气的接触了空气。

  (8)细菌培养被污染者。

  (9)输血、输液中采集的标本。

  (10)采集标本离送检问隔过长者。

  各临床实验室根据各自遇到的情况还可有各自规定。

  验收情况应有记录,标本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申请科室。

  在某些情况下,退回标本如有困难,应与申请医师直接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如仍须作检验应在检验报告单上对验收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描述,并提醒对检验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验收工作实际上是临床实验室对送检标本外在质量的把关。如果临床实验室建立了LIS系统并与HIS联网,验收情况可通过HIS反馈,同时推荐条码技术,这有利于减少错误及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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