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相关器材与环境的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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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医院 梁鹏
本文规范适用于检验科工作场所的空气、表面、器材、废弃标本及工作人员(含临时工和参观学习人员)的消毒。检验科的工作场所可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储藏室、培养基和试剂室;半污染区指卫生通道室;污染区包括标本存放处理室、临床生化检验室、临床微生物检验室、临床免疫检验室、动物实验室等;有的医院有临床检验研究室、专业检验室如病毒性肝炎检验室、结核检验室等,可根据所研究或检验内容确定其属清洁区或污染区。清洁区和污染区的消毒要求、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若分工不细,清洁区和污染区无明显界限,则按污染区处理。
1污染区的消毒
1.1表面消毒
1.1.1桌椅等表面的消毒:每天开始工作前用湿布抹擦一次,地面用湿拖把拖擦一次,禁用干抹干扫,抹布和拖把等清洁工具各室专用,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晾干.下班时用250-500mg/L有效氯溶液或0.1%-0.2%过氧乙酸溶液抹擦一次.地面的消毒:用2倍浓度上述消毒液拖擦。
1.1.2各种表面也可用便携式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表面照射消毒。
1.1.3若被明显污染,如具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物处溢、溅泼或器皿打破、洒落于表面,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或0.2%-0.5%过氧乙酸溶液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淮浸过污染物表面,保持30-60min,再擦,拖把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h.
1.1.4若已知被肝炎病毒或结核杆菌污染,应用2000mg/L有效氯溶液或0.5%过氧乙酸深液擦拭,消毒30min;对结核杆菌污染表面也可用5%煤酚皂溶液擦拭,作用1-2h。
1.1.5检验单送出前用便携式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距检验单面不高于3.0cm缓慢移动,照射3-5秒钟,必须两面照射;也可用甲醛消毒器薰蒸消毒。
2.1空气消毒
2.1.1常规处理参照9.4
2.1.2对明显产生传染性气溶胶的操作(搅拌、研磨、离心等),特别是可通过呼吸道传播又含有高度传染性微生物(炭疽杆菌、结核杆菌、球孢子菌、组织胞浆菌、军团菌、流行性感冒病毒等)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使柜内空气经细菌滤器或热力杀菌通道排出室外,柜内形成负压;或在风筒式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进风口邻近进行,使产生的微生物气溶胶立即经紫外线风筒消毒。
2.1.3要求严格无菌的操作如倾倒培养基、菌种转种和细胞转瓶等,应在100级洁净间或100级净化操作台柜骨进行,使空气经初效、中效及高效滤过器进入室(柜)内,形成正压,极大限地减少污染。但应注意及时更换滤器,定时检测滤效。
3.1器材消毒:除已知无传染性器材处,凡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过临床检验标本的器材(包括临床生化检验室)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应进行消毒处理。
3.1.1金属器材
(1)小的金属器材如接种环,可用酒精灯烧灼来菌。当接种环上有较多物品,尤其是液体时,应先在火焰上方,把接种环烤干后再缓慢伸入火焰烧灼,以免发生爆裂或溅泼而污染环境;
(2)较大的金属器材或有锋刃的刀剪受污染后不宜烧灼灭菌,可煮沸10-30min,或用2%碱性/中性戊二醛溶液或8%甲醛-乙醇溶液(用70%乙醇配成20%福尔马林溶液)浸泡3h后,清洗、沥干,再用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
3.1.2玻璃器材
(1)采标本的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要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凡曾受污染的吸管、试管、滴管、离心管、玻片、玻棒、玻瓶、平皿等,应立即浸入洗涤剂或肥皂液中,再煮沸15-30min,反复洗刷,沥干,37-60C烘干。也可用消毒液如1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2-6h后再洗;
(2)曾装过含蛋白质较多的液体如血清、唾液、渭液等的玻璃容器,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
(3)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压力蒸汽灭菌30min,趁热将琼脂倒弃,再刷洗;
(4)刷洗后用于生化检验或免疫学检验者,可浸泡于重铬酸钾-浓硫酸清洁液内24h后,彻冲洗,最后用蒸馏水冲洗3遍,沥干,烘干后再用;
(5)用于微生物检验者,吸管一端应塞少量棉花,管或瓶应有塞,再用牛皮纸包好,不宜用报纸包,因油墨气味可能影响细胞或细菌生长,包好后可用干热160摄氏度2h灭菌,待冷至40摄氏度以下才能开烤箱门,以免玻璃炸裂;若箱内易燃物品冒烟或发生焦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关闭气孔,切勿开启箱门以免供氧导致燃烧;也可用压力工蒸汽121摄氏度,102.9kPa(1.05kg/cm2)灭菌15-30min,吸管应直放,空试管和空瓶口应朝下,且不能完全密闭,带螺旋帽的管瓶,灭菌时应将螺旋放松,玻塞容器灭菌时应在塞子与容器间填一纸条以利气体流通,灭菌后再塞紧。
3.1.3塑料制品
(1)一次性使用的塑料制品如薄膜手套、无纺布帽、工作衣、口罩等用后放污物袋内集中烧毁;
(2)耐热的塑料如聚丙烯、聚碳酸酯、尼龙及聚四氟乙烯制的器材,可用肥皂或洗涤剂溶液煮沸15-30min,洗净后,用压力蒸汽121摄氏度102.9kPa灭菌20-30min。
(3)不耐热的聚乙烯、聚苯乙烯,可用0.5%过氧乙酸或1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30-60min,再洗净,晾干;也可用环氧乙烷灭菌,800mg/L,于55-60C和相对湿度60-80%,作用4-6h;若为薄膜或板也可用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照射1-3秒;
(4)一般血清学反应使用过的塑料板可直接浸入1%盐酸溶液内2h以上或过夜;对肝炎检验的反应板可用0.5%过氧乙酸或1%过氧戊二酸溶液或3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2-4h后,洗净再用。
3.1.4橡胶制品:橡胶制品如手套、吸液管(球)受污染后可用肥皂或0.5%洗涤剂溶液煮沸15-30min,煮时吸液管(球)内应列空气,全部浸入水内,清洗后晾干;必要时再用压力蒸汽,115摄氏度灭菌40min。
3.1.5纺织品:棉质工作服、帽子、口罩、鞋套等放专用污物袋内,送洗衣房清洗,每周2次,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500mg/L含氯消毒剂,作用30-60min,或压力蒸汽121摄氏度,15-30min。
3.1.6贵重仪器
3.1.6.1贵重仪器如显微镜、分光光度计、离心机、天秤、酶标检测仪、细胞计数器、血液生化分析仪、气相色谱仪、冰箱、培养箱等不宜加热,不能用消毒液浸泡。局部轻度污染,可用2%碱性或中性戊二醛溶液或5000mg/L洗必泰酒精溶液擦拭;污染严重时,可用环氧乙烷消毒,见2.6
3.1.6.2若离心时离心管未密闭,试管破裂,液体外溢,应消毒离心机内部,特别是有可能受肝炎病毒或结核杆菌污染时,宜用2%碱性可中性戊二醛溶液擦拭;或整杨用环氧乙烷消毒,在55-60摄氏度,相对湿度60-80%,800mg/L密闭消毒柜内消毒6h。
4.1手的消毒
(1)工作前、工作后、或检验同类标本后再检验另一类标本前,均须用肥皂流水洗手1-2min,搓手使泡沫布满手掌手背及指间至少10秒钟,再用流水冲洗,若手上有伤口,应戴手套接触标本。水龙头应用脚踏式或自动开关;肥皂应保持干燥或用瓶装液体肥皂,每次用时压出;洗手后采用红外自动干手机将手吹干或用消毒纸巾、纱布或手巾擦干,不宜设置公用擦手巾;
(2)肝炎或结核专业检验室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当明显受致病菌污染,或从事烈性菌如霍乱、布氏村菌病、炭疽等检验后,应立即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min,然后用清水冲洗。
5.1废弃标本及其容器的消毒处理
(1)采集检验标本或接触装有检验的容器,特别是装有肝炎和结核病的检验标本者,应带手套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后放收集袋内,集中烧毁;可反复使用者用后放消毒草液内集中消毒;无手套时可用纸套使皮肤不直接与容器表面接触,用后将纸放入污物袋内烧毁;
(2)夹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接种环、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消洁,进行微生物检验时,应重新灭菌或消毒液浸泡;玻璃制品可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
(3)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克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克,搅拌后作用2-4h倒入厕所或化粪池;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固形标本,焚烧或加2倍量25000-50000mg/L有效氯的漂白粉溶液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4h;若拟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厕所或化粪池;
(4)盛标本的容器,若为一次性使用的纸质容器及其外面包被的废纸,应焚毁;对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塑料或搪瓷容器,可煮沸15min,也可用1000mg/L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浸泡2-6h,消毒液每日更换,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采样者,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备用;
(5)废弃标本及其容器应有专门密闭不漏水的污物袋(箱)存放,专人集中、烧毁或消毒,每天至少处理一次。
6清洁区的消毒
6.1清洁区若无明显污染,每天开窗通风换气数次,湿抹擦桌面、椅面及地面一次,保持清洁;每周(或有明显微生物污染时)应用消毒液如250-500mg/L有效氯溶液或1000mg/L过氧乙酸溶液抹擦桌、椅、门、窗及地面,地面消毒浓度应加倍;所有清洁肖毒器材(抹布、拖把、容器)不得与污染区或半污染区共用。
6.2工作人员每次下班前应用肥皂水洗手1-2min。
7半污染区的消毒
7.1空气、桌、椅、门、窗消毒同清洁区,地面消毒同污染区。
7.2拖鞋每天用250-500mg/L有效氯溶液或0.1-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或擦抹一次。
7.3工作有和帽每周换洗两次;结核病专业检验室工作人员,每次连续俩佩戴口罩不得超过4h,每次用后放入密闭衣袋子(箱)内,待压力蒸汽灭菌后再用,工作衣若有明显致病菌污染或从事烈性标本检验后,应随时更换,并用压力蒸汽灭菌.
来源:检验医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