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的定标与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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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县级以上包括县医院均配置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甚至沿海县区的中心卫生院也配备了,绝大部分为自建检测系统。问及校准他们会拿出来的是K值记录,问及K值怎么得来的?都说用一个校准品的标示值来定标,K值自动显示。把一点定标作为校准对待,这样做对吗?另一方面,使用校准品也有问题,这些都值得深思。
一、校准与卫生资格考试网定标有无区别?
校准与定标均来自英文“Calibrate”一词,似乎没有什么区别。让我们首先复习一下校准的定义和内涵。
我们查阅和温习了《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QC)》的要求,上面对“校准”是这样描述的:“在一定条件下的一系列操作来确定检测仪器和检测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者某一物质,或者参考物质代表的值,与相应标准所认识量之间的关系。”接下来必需做“校准验证”,“就是要求按标本方式对校准品进步分析,以检查并证实仪器、试剂盒或检验系统的检验结果在规定的报告范围内保持稳定。”这才是规范化的校准过程。同时文件指出自己建立的检测系统必须建立校准方法:
①选择合适的校(标)准品,包括校(标)准品的数目、类型和浓度;
②如有可能,校(标)准品应溯源到参考方法和或参考物质;
③确定校准的频度。
同时建立校准验证方法:
①如有可能,方法应追溯到参考方法或己知值的参考品;
②确定校(标)准品的数目类型和浓度,校准验证的接受限,以及校准验证的频度;
③确定检验诘的报告范围,确定时必须包括一个最小值,中间值和此范围的上限的最大值。同时还规定六个月以及有下列情况发生时,进行一次校验,如仪器或检测系统进行过一次大的预防性维护或者更换了重要部件;质控反映出异常趋势或偏移,或者超出了实验室规定的接受限,采取一般性纠正措施后,不能识别和纠正问题时。最后特别强调所有进行过的校准和校准验证工作时必须记录并写成文件。
冯仁丰教授在《CLIA’88更新规则介绍》报告中也论及校准和校准验证(确认):“要求校准的项目,你必须继续按照厂商要求,进行校准和校准确认(验证)。但是,校准和校准确认(验证)至少半年进行一次,在检验的可报告范围内,至少用三个水平予以确认。”
通过上述文件和专家报告学习,我们应该十分请楚校准的涵意,应该包括校准和校准验证两个方面,正确的校准和校准验证对于检验结果在规定的报告范围内的准确和可靠是必要的。
在正规文件中,我们还没有找到“定标”的名词解释。但在仪器中文说明书上倒有定标名词多次出现。
二、“单点定标”作校准可不可以?
涂植光教授主编的《临床检验生物化学》在“临床生物化学自动分析析方法”(P364)中提及“分析仪器测定方法基本上都需要校准(Calibration),也称定标,因为分光光度法可以看成是比例光度法。”同时在标准液个数及浓度时又说“校准曲线线性好并通过坐标零点,可采用一个校准液;线性好的但不通过坐标零点,应使用两个以上的校准液。对于校准曲线呈非线性者,必须使用3个以上校准液,每一个校准液都有一个合适的浓度”。著者后面也谈及校准核查。
冯仁丰教授在从玉隆教授主编《临床实验室管理》第四章“临床检验质量管理技术基础”(P62)大多数检验室又习惯以单一标准来校准结果,原则上应在标准曲线呈通过原点的直线时才可作这样的处理。呈不通过原点的直线关系时,至少应使用两点定标;呈抛物曲线状时,应使用多点定标。
通过上述复习,“单定定标”作校准应该是条件的,如果厂家有关方法稳定性文件或者自建检测系统的评价中,已经证明该项目性能特点之一的标准曲线是线性关系,而且a值几乎为0,即Y=bX,我也认为可以用单点定标作校准,但可不能忘记做校准验证。如果某项目虽属线性,但a不等于0,即存在截距,它的方程应该是 Y=a+b1X的话,您用单点校准,硬把它作Y=b2X处理,既有斜率变化,也存在截距a造成偏差,用定标点A值代入两个方程式,应该结果是一样的,但离您定标点较远的浓度标本会造成较大偏差。截距a是正值或负值造成偏差也不同了。如果您应用“校准验证”高、中、低值校准品就会发现,离定标点较远的浓度带采较大误差,同时肯定也通不过“校准验证”。如果某项目标准曲线不是线性而是抛物曲线,只能用多点校准和校准验证了,更不能用单点定标作校准。
当今我们知道国内不少单位都是自建检测系统,而且也未对每一项目做过性能评价,标准曲线的性质不明,如果您用单点定标作校准,也不做校准验证,就转入测定标本,就必然陷入我说的误区或陷阱。所以用“单点定标”作校准要注意前堤和一定要进行校准验证。
三、校准品乱用十分普遍,不知道校准品有专用性
上个世纪50年代都用标准品或标准液来校准检测方法,那时使用标准品时不强调它的专用性。后来发现这样做法忽视了标本和标准处于完全不同基质状态,知道有基质和基质效应后,不宜再用标准液了,约20年前开始引用具有与护士招聘网患者样品基质相似的校准品替代标准品,用于日常工作以消除基质效应。但校准品具有专用性,它只能专用于指定的某公司型号的仪器、试剂、方法和检测程序组成的检测系统,才能起校准和溯源作用。
所以校准品只能为指定的检测系统服务,不能对其他系统作校准用。如果用在其它检测系统作校准,将会严重影响检验质量,使病人样品的检测结果不可靠,更不具有溯源性。由于部分同志对校准品专用性认识不足,所以校准品乱用十分普遍,我们应该及时纠正。现在最实用的是利用病人新鲜标本(其实是最佳校准品)和方法学比较为基础,实现标准转移的办法。或者在自建检测系统校准后,将优质某批号校准品重新定靶值,然后用己建有新靶值该批号校准品来作本自建检测系统校准用,这种做法也仅仅是过渡办法而己。
虽然国外也有生产具有多个校准值的校准品,但只适应国外知名品牌的封闭检测系统,不一定能用于我国多种多样的自建检测系统,何况还必须通过科学比对才能知晓可否使用,当今不能解决我们面临的实际问题。据悉目前国内外正试图研发几乎没有基质效应的互通性校准品,如果获得成功并能大量供应市场,对我们来讲将是一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