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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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全面填写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入病历。
3、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分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危重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需要用血时,时间内报医务科审批,时间外报总值班,必须由当班医生及医务科或总值班签名,医务科及总值班备案。
二、做好输血前检查
受血者必须作输血前九项检查:肝功(ALT)、乙肝五项、Anti-HCV、Anti-HIV1/2、梅毒。
三、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和执行用血超量审批程序
1、患者的Hb100g/L、HCT30%,不予输血;血红蛋白低于80 g/L以下、血细胞压积低于30%以下才可以考虑输血。申请量在600毫升-1000毫升,由经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签字;申请量在1200毫升-2000毫升,由科主任签字;
2、如果因病情需要,一次备血、输血量大于2000毫升时(红细胞悬液大于10单位)要履行报批手续,经治医师必须填写《大量输血申请单》,并由科主任签名同意后,上报输血科会诊审核,由输血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申请单必须由输血科留存备案。
3、紧急情况下需大量输血时,因需要争取时间抢救患者生命,可口头或电话向输血科主任或医务科申请大量用血(红细胞悬液大于10单位,全血大于2000毫升),事后要补办大量用血申请审批手续。
四、提倡成份输血
根据病人的病情选用适当的血液成份制品和血浆蛋白制品进行治疗,以提高疗效,减少副作用和不良反应。成份输血率必须≥85%。
五、严格输血管理
1、输血完毕,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
2、输血完毕,血袋由临床科室自行保存24小时,以备需要时查对。(血袋处理按照医院《医疗废物处理规定》统一处理)
二、建立科主任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科主任应将这项工作纳入医师业务考核内容。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科室的用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科主任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三、各科室必须做好输血质量管理工作,对输血质量工作不合要求的科室,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